傅政华一审被判死缓
2022年9月22日,傅政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华审徇私枉法一案,被判对被告人傅政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死缓缓期二年执行,傅政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华审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判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死缓终身监禁,傅政不得减刑、华审假释,被判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死缓决定执行死刑,傅政缓期二年执行,华审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判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傅政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傅政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傅政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傅政华徇私枉法,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傅政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尚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傅政华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知识)
- 美国监管机构调查FTX的多位明星代言人
- 都市丽人称拥有约3200万女性胸型数据库,CEO郑耀南强调不靠低价竞争
- 国家发改委:到2025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提高到72%
- 创业板失利后再闯主板,去年净利下滑四成,想念食品拟“再造一个自己”?
- 股海导航 11月22日沪深股市公告提示
- 意法半导体和GlobalFoundries在法国合作建厂
- 中金:两个层面看经济复苏
- 22股获陆股通增仓超30%,陕西黑猫增幅最大
- 中国银行马龙:数字化转型是一场触及组织经营范式的深刻变革
- 国家发改委: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 TME音乐云图正式上线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首次推出面向音乐厂牌的实时数据服务平台
- 发改委: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改革
- 印媒:为了一起看世界杯,17名印度球迷集资买了栋房子
- 10天9板,新晋“妖股”赣能股份紧急停牌!上半年净利预降超40%,此前遭重点监控